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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政策情

    发布时间:2020-03-06 15:43:20 来源: 浏览:2336151 【大】【中】【小】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宣城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市长每天一会商调度,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坐镇指挥部随时调度。截至2月18日,共发布指挥部令18条,通告6条,印发各类疫情防控工作文件、会议纪要等182份,督办单32个,简报30期。市级领导深入一线开展了4轮以上督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30余次到一线实地督导,各地各部门有力有序开展疫情防控。截至2月17日24:00,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6例,无疑似病例,全省最少;人口感染率0.02/万人,全省最低;累计治愈出院4例,治愈率66.7%,全省最高。依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工作需要,安徽以县域为单元,将全省县域划分为低风险、较低风险、中等风险、高风险、极高风险5个风险等级,分区分级实行差异化、精准化疫情防控策略。我市总体处于较低风险地区,其中:3个县为低风险地区,4个县区为较低风险地区。  根据中央和省、市工作要求,我市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全力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努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一、密集出台“1+6+N”支持政策。2月5日,宣城市人民政府在全省较早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一条政策意见》,切实提升“四送一服”政策精准度。宣州、郎溪、广德、宁国、泾县、绩溪、旌德分别出台了支持中小企业渡难关政策措施。2月14日,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出台了应对疫情保障主副食品生产流通供应、参与防控医疗卫生人员保障和激励、保障能源供应、防控期间道路物资运输有序通行、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等6项具体政策。同时,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金融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也先后出台了多项支持、帮扶企业复工复产和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专题座谈会,深入企业督促企业复工复产;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多次会商研究具体问题。成立市企业(项目)开复工协调指导小组和8个工作组,制定企业复工复产指南,指导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双方案”。坚持因企施策,分类分批有序推进,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作为重点,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面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截至2月18日12时,全市1400户规上工业企业,已复工复产1161户,复工率82.9%,位居全省前列。同时,各县市区对服务业等企业复工复产也作出了安排。   三、全面实施“五员”帮扶工程。为切实抓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市委、市政府启动实施“五员”工程,即驻企联络员、疫防指导员、安全监管员、人社服务专员、党建工作指导员,着力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防护物资保障、员工短缺、物资运输、融资、减轻企业负担等突出问题。同时,全面落实县(市、区)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有关部门和经开区(园区)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员工自身责任“四个责任”,把好复工准备关、人员进入关、防疫管控关、应急处置关、安全生产关“五关”,助推企业复工复产,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四、持续开展“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发挥“四送一服”在用工、融资、政策保障上的积极作用,充分利用“四送一服”平台和“12345”企业服务热线,以及“国务院+督查”平台,主动收集企业反映的问题,积极解决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难、融资难、进入难、运输难、保障难”等问题。开展网上“春风行动”用工招聘,开展线上集中招聘活动32场,5054家企业发布岗位信息13.07万余个,达成就业意向10066余人。对各类企业进行地毯式摸排,摸清融资需求,实行“一企一策”,做好融资服务,确保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信贷规模不降、利率降低。上线“来宣人员信息登记申请查验系统”,对来宣企业家和市外员工实行扫码进入,同时点对点提供接送服务。目前全市复工企业上班员工102827人,其中市外员工4993人,占4.86%。采取“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等方式做好通行证办理等业务。从2月13日起,市域内20个县界国省道卡点全部撤销,保障市内人员、货物运输畅通。采取统一采购、相互调剂等途径,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必要的防护物资保障。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一条政策意见》和企业复工复产新闻发布稿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经信局发布两项内容:一项内容是解读市政府《十一条》,一项内容是介绍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  一、关于市政府《十一条》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我市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为实现全年经济发展目标奠定基础,宣城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一条政策意见》(以下简称“宣十一条”)。  “宣十一条”的支持对象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主要是对中小企业给予金融、用工、减负等11个方面的支持。主要内容:  一是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每月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不得抽贷、断贷、压贷。二是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三是加大担保和应急转贷力度。鼓励市县两级政策性担保公司扩大反抵押范围,在原有担保费率基础上下浮30%以上。应急转贷费率下浮50%。四是举办网上银企对接会。组织银行机构通过线上调查、远程诊断等形式,对小微、无贷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开展线上银企对接服务。五是采取多种形式的企业用工服务模式。暂停现场求职招聘活动,改进招聘组织形式,线上常态运行网络求职招聘服务平台,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六是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恢复正常生产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七是延长社会保险业务办理时间。企业职工参保登记、养老保险待遇核定、企业职工退休审核等业务事项,均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八是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房租、摊位费、市场交易管理费等免收3个月。九是减免中小企业税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十是延期交纳税款。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十一是加强外贸支持。为企业提供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服务,包括出具不可抗力事实证明和国际信用保险理赔等。列入年度市级财政补助目录范围内的展会,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加境外专业展会的,按展位费全额补助。补助目录外的展会,给予展位费50%比例的补助。  以上措施,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关怀。通过多措并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推动中小企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二、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  疫情发生后,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经信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立即行动,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迅速组织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防控物资保障有力。市经信局于1月23日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物资后勤保障组,第一时间摸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第一时间指导督促企业恢复生产,加班加点扩大产量,保障全市疫情防控物资需求。赴小山卫材、可赛克、爱维迈德、思洁等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现场解决包装、设备、用工等实际问题,保障了企业迅速组织生产。截至2月17日,累计征购口罩150.44万片、隔离衣1.99万件、手术衣9900件、防护服2520件、各类手套4.9万双和医用酒精3.02万瓶,基本满足了防疫需求。  二是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疫情防控指导有力。市经信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宣城工业企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南》,提请市防控指挥部印发了《致全市企业家的一封信》,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企业员工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为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了明确详细的规范。市经信局会同市卫健委印发《宣城市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指导和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两责任、两方案”,即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企业法人代表全面防控责任,制定和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企业做到“五个到位”,即疫情防控责任到位、员工动员到位、员工排查到位、内部管理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实行企业复工复产报备制度,加强防控机制、物资、员工排查、内部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审核。指导企业对返程返岗人员开展全面健康排查,严禁“带病上岗”。指导和帮助企业落实全员佩戴口罩、每日体温检测、环境消毒、分批分散就餐、员工疫情教育等措施。  三是加大复工复产企业要素保障,帮助企业解困有力。提请市政府出台《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一条政策意见》,从降低企业成本、用工、减负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企业渡难关。同时,配套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帮助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解决原辅材料、用工、物流、资金等困难和问题,协调电力、通信等部门全力以赴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保障。  四是坚持“两手抓”,企业复工复产推进有力。市委市政府对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企业复工复产做出了全面的部署,市委书记陶方启、市长孔晓宏对企业复工复产多次提出要求。2月11日,市委书记在市经信局第二期《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开复工情况简报》做出批示。2月13日,陶方启书记、孔晓宏市长召开全市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座谈会,对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保障措施,吹响了强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集结号。市经信局成立了8个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为组长的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指导组,及时赴县市区、市经开区督查指导。我市是全省十六地市复工最迅速、推进最有力的城市之一。截至2月17日,全市1400户规模企业中,已复工企业1116户,复工率79.7%,上班人数 100109人,市外职工比重为4.76%。其中,宣州区252户规模企业中,已复工企业190户,复工率75.4%,上班13269人,市外职工比重为5.8%;郎溪县205户规模企业中,已复工企业155户,复工率75.6%,上班15904人,市外职工比重为6.2%;广德市345户规模企业中,已复工企业292户,复工率84.6%,上班25922人,市外职工比重为7.4%;宁国市303户规模企业中,已复工企业249户,复工率82.2%,上班27639人,市外职工比重为1.1%;泾县116户规模企业中,已复工企业85户,复工率73.3%,上班3562人,市外职工比重为1.6%;绩溪县57户规模企业中,已复工企业41户,复工率71.9%,上班3466人,市外职工比重为0.8%;旌德县25户规模企业中,已复工企业17户,复工率68.0%,上班1356人,市外职工比重为0.6%;市直(含宣城经开区)97户规模企业中,已复工企业87户,复工率89.7%,上班8991人,市外职工比重为7.9%。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疫情科学防控,一手抓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按照迅速、务实、严格、管用的原则,尽量简化、优化查验程序,科学谋划、精准施策,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只要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企业,均应准予复工复产;对达不到标准的,积极帮助企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争取尽快复工。力争到2月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确保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常态化。  我们将积极推进和落实“五员”帮扶工程,“五员”即驻企联络员、疫防指导员、安全监管员、人社服务专员、党建工作指导员,及时协调解决企业设备、物资运输、企业用工、资金不足、防护物资保障等问题,做到有呼必应、有难必帮。全面宣传和兑现中央、省市政策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积极推进千企升级和“双百”项目建设,大力推进“企业上云”和企业线上线下“两化融合”。进一步抓好一季度经济运行调度,为实现我市全年工业经济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关于服务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及措施的发言  宣城市人社局  疫情发生以来,人社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人社部、省人社厅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迅速转变工作方式、改进服务模式、创新活动形式,积极做好复工企业用工保障、稳岗政策落实,促进生产恢复,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就业大局稳定。  一、全力提升线上公共就业服务  面对疫情突发状况,全市人社系统迅速暂停现场招聘等聚集性活动,着力打造线上招聘活动。我们在“安徽公共招聘网”、市人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就业创业公众号、宣城论坛等开设网上招聘服务专栏,免费为企业提供发布网络招聘职位及开展网络招聘会等服务;求职者可直接在网上查看单位联系方式进行沟通和注册个人简历进行投递。同时我们还制作的网络招聘抖音宣传视频,点击量达到23万人次。  截止到2月17日,全市开展了32场线上集中招聘活动,有5054个企业参加线上招聘,发布岗位信息13.07万个,线上访问量达16万人(次),发送招聘手机短信110万条,达成就业意向10066人,预约面试1471人。同时,我们积极推行“不见面”服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疫情期间,可通过人社网站等在线办理相关业务,未能现场办理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做到网上办理不停歇、就业服务不打烊。  二、全力做好政策宣传  及时发布公共就业服务政策清单,建立复工企业微信群,第一时间向复工企业宣传失业保险费返还、社保缓缴、技能培训等相关就业创业政策以及疫情期间办理相关业务的流程和联系方式,对于复工企业的参保、工伤、相关补贴的申请等事项进行主动对接、及时答复。同时通过市级媒体和“宣城人社”、“宣城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致全市广大企业和职工的倡议书”和“致广大外出务工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积极倡导企业和职工共克时艰、共促和谐,引导返乡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三、 全力做好企业复工用工保障  根据企业复工安排,我们于1月30日和2月6日分别向全市用工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出倡议书,目前市区有10家人力资源企业明确疫情防控期间提供免费的短期劳动力供需对接服务。我们主动与开发区复工的企业做好对接,及时推送发布空岗信息,建立用工需求清单,每日更新复工企业用工数据,进行实时跟踪服务。同时组织人力资源企业开展“点对点”对接,通过本地挖潜、余缺调剂等方式解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对复工的企业,我们专门配备了“人社服务专员”,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对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开发一批就地就近就业岗位,做到“一地缺工,全市发布,包车运输、送人到岗”。对防疫物资重点生产的企业----爱维迈德医疗公司生产缺工问题,我们成立专班,与市开发区密切协作,三天时间解决了70名工人“送岗到点”,对该企业在乡镇的9名老工人无法返岗问题,我们积极协调市开发区与当地政府,采取包车运输的方式帮助老工人顺利返岗。  目前,市经开区和现代产业园区的复工企业,老员工返岗人数是6268人,本地员工返岗率73%,外地员工返岗率20%,新增就业211人。  四、全力落实援企稳岗相关政策  认真落实市政府“惠企十一条”政策中人社部门承担的任务,我们在全省人社系统率先出台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人社十条举措。一是强化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落实。放宽企业裁员率标准,对2019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国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帮助企业及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费返还资金。截止到17日,全市已审核通过347户企业申报,惠及职工1.29万人,支付返还金额1035.94万元。二是及时发放定点企业一次性就业奖补。安徽可赛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目前是我市唯一省防疫物资定点生产企业,我们及时配备一名人社服务专员,一对一指导服务,在全省率先兑现一次性就业奖补资金11.4万元。三是发放小微企业新增就业岗位一次性补贴。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本市小微企业, 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其中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或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企业,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四是对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放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本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企业,根据企业2019年平均参保人数,按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五是实施用工调剂补助。对企业组织职工到市内缺工企业短期务工1-3个月的,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输(转)出地企业用工调剂补助。六是发放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介绍10人以下(含10人)的,按照300元每人标准给予补助,10人以上的给予1-3万元补助。七是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下或线上职业培训的,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按不低于人均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培训对象扩大到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且入职不超过12个月的所有员工。八是暂缓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对受疫情影响造成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批准并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签订缓缴协议后,可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满后,企业应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的个人权益。同时,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参保登记、养老保险待遇核定、企业职工退休审核、跨统筹区社保关系转移、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工伤待遇申报办理等业务事项,均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延期办理不影响企业信誉和参保人员相关待遇享受。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人社工作职能,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一是在人社系统开展百名干部服务百家企业活动。活动成立十个服务专班,每个专班由县级领导干部带队、人社局机关、局二级机构人员和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组成,深入规上复工企业,宣传人社部门的相关惠企政策,了解企业的用工情况,帮助企业恢复生产。二是继续采取“网络招聘、送岗到点、专场直聘到企业”等方式,确保人社扶持政策及时落地见效,全力支持企业复产复工、降本减负。    关于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道路物资运输有序通行的若干措施  市交运局  一、保障公路网通行顺畅  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的要求,即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硬隔离农村公路等措施,切实保障公路网有序运行。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经批准设置体温检测点的,要进一步增加防疫监测力量,尽量采取复式检测,实现快检快放,避免造成车辆拥堵。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路面交通管控,及时增派警力进行疏导,确保高速公路右侧应急车道畅通,对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必要时,采取警车引导方式,保证应急物资、医患人员运输车辆快速通行。  政策解答:全市公路环节检测点共40个,其中,高速公路出入口14个、邻省国省县道15个、邻市普通公路7个、高速公路服务区4个。  一断就是严防输入,重点做好人员和车辆劝返。具体是指挥部15号令:  (一)外市车辆外市人员  1.湖北等重点地区车辆、人员,无正当理由的劝返,并登记车牌号。具体含湖北(鄂)、广东(粤)、河南(豫)、湖南(湘)  浙江:{温州(浙C)、杭州(浙A)、宁波(浙B)、台州(浙J)、金华(浙G)、嘉兴(浙F)}江苏:{(苏州(苏E、苏U)、南京(苏A)、徐州(苏C)、淮安(苏H)、无锡(苏B)}  2.非外省重点地区以及省内重点地区(合肥、阜阳、亳州、安庆、蚌埠、马鞍山、六安)车辆、人员,原则上劝返,并登记车牌号;确因公务、复工、返乡的,需仔细询问来由、去向,且需用工单位、开发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提供有效证明,经检测体温正常,登记相关信息后放行;体温异常的,按疫情防控程序处理。  3.本省非重点地区车辆、人员,需仔细询问来由、去向,经检测体温正常,登记相关信息后放行;体温异常的,按疫情防控程序处理。  4.对供电、铁路、燃气等驻宣机构工作的外市返工人员(除外省重点地区人员),市(县市区)相关单位出具证明,由市(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通行证,视同本市人员管理。  (二)本市车辆外市人员  1.对长期驻宣工作的外市人员(除外省重点地区人员),市(县市区)相关单位出具证明,视同本市人员管理。  2.其他视同外市车辆外市人员管理。  (三)外市车辆本市人员  首先核实人员身份,确认后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检测正常的人员,登记车牌号和司乘人员信息后放行;体温异常的,按疫情防控程序处理。  (四)本市车辆本市人员  首先核实人员身份,确认后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检测正常的人员,快速放行;体温异常的,按疫情防控程序处理。  三不断就是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目前,随着上级保通保畅和企业复工复产的需求,各高速出口对货运车辆简化流程,只测量司乘人员体温,登记相关信息后,就快速放行。  二、确保应急物资优先通行  在宣城市域范围内运输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防疫应急物资及医护人员、生产生活物资,凭市交通运输局核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防疫应急物资及医护人员、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通行证”优先通行。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要强化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的服务保障,确保做到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利通行“三不一优先”。各收费公路经营单位要开通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绿色通道”,对持有统一式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承担运输任务及空载返程的车辆,一律免收通行费。  疫情防控时期,蔬菜(瓜果、食用菌)、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粮油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禽畜、仔畜、禽苗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按照上述政策执行。  对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等国家规定的四类特种车辆无需办理通行证,直接测温通行。  政策解答: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医护人员、生产生活物资,可以办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防疫应急物资及医护人员、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通行证”,并凭此证享受优先通行。  其中,防疫应急物资主要包括:医用口罩、医用手套、防护服、消毒液、医疗器械等。  生产物资主要为应急物资的产品原料(无纺布、橡胶、酒精);  生活物资主要包括:蔬菜(瓜果、食用菌)、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粮油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禽畜、仔畜、禽苗等。  截止目前,已发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防疫应急物资及医护人员、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通行证”7618份。  三、保障邮政快递业车辆运输畅通  交通运输部门要将邮政(含邮政外协车辆)、快递车辆纳入疫情防控及运输应急、生活和重要生产物资的车辆管理,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要求,对执行应急物资运输任务的邮政、快递车辆落实“三不一优先”政策。特别是对承担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及防疫物资绿色通道运输的邮政车辆,按规定保障通行。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不得非法禁止或限制邮政、快递车辆正常通行(包括始发或途经重点疫情地的邮政、快递运输车辆),不得随意扣押邮件、快件、车辆及驾押人员。  邮政管理部门要督促邮政、快递企业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施,加强运输工具及邮件快件的消毒、通风工作。要认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作业期间一律佩戴口罩。  政策解答:将邮政(含邮政外协车辆)、快递车辆纳入疫情防控及运输应急、生活和重要生产物资的车辆管理,享受“三不一优先”政策。  四、统筹做好其他生产物资运输  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一断三不断”要求,保障货物运输畅通,优先保障电煤、油气、化工、饲料、种子、农资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通畅,严禁以无通行证或其他不正当理由,对车辆进行劝返或禁止其通行。交通运输、公安、经济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积极帮助解决车辆通行中遇到的问题。  政策解答: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决策部署,全力支持我市企业复工保障货物运输正常通行,我局采取了几条保障措施:一是对于为本市企业运输货物的车辆,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可以向商务、经信、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申领我局统一制作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防疫应急物资及医护人员、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并随车携带。二是在本市市域范围内的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检测点,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经体温检测正常,凭通行证即可放行。三是向省内其他地市交通运输部门发函,商请他们协助做好我市货物运输车辆运输保障工作,建立互通互商机制。四是建立市交通运输部门和三大园区管委会及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建立了联动协调机构,建立货物运输受阻问题协调微信群,及时了解并帮助协调解决企业货物运输车辆遇到的通行受阻问题。  五、做好重点地区物资运输组织工作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部署,做好疫情重点地区物资运输保障,对确需进出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的物资运输,由所在地的县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逐级向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运行。车辆运营途中,要服从沿途疫情防控部门相关指令,主动配合做好检查、测温、登记等工作。对发往疫情重点地区的车辆,原则上实行“点对点”运输,可按照当地公布的中转站集中投放,到后即返。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关于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做好车厢消毒、驾驶人员测温及留观等工作。对短期向疫情重点区域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以及从事道路客运但未进入武汉市的司乘人员,经过体温检测符合规定的,在采取戴口罩等必要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原则上不采取隔离14天的措施。  对往返湖北省及其他省份重点地区和省内重点地区以外的车辆,各县市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结合群众生活、企业生产需要,实行点对点运输,保障有序通行。涉及跨省、省内跨市运输的,供需双方要畅通沟通渠道,做到信息互通,及时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市县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进行协调。  政策解答:我局专门成立了应急物资保障组,和省市县建立协调协作机制,做好准备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调遣,保障应急物资的保障。其他运往重点地区应急物资通行中遇到受阻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  六、简化免费通行手续  对省内跨市运输应急物资的,通行证由承担具体运输任务的承运单位或驾驶人按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布的式样,在本地自行打印,自行填写;跨省运输应急物资的,通行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交运明电〔2020〕37号)有关规定,由承运单位或驾驶人按交通运输部门户网站公布的式样,在本地自行打印,自行填写;宣城市域范围内运输应急物资的,由市交通运输局统一印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防疫应急物资及医护人员、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通行证”,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在做好防控的前提下统一领取、发放。  政策解答: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交运明电〔2020〕37号)、省防控办《关于做好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管理的通知》(皖疫控办〔2020〕49号)文件要求,跨省、省内跨市运输应急物资的,由承担具体运输任务的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凭市、县防控指挥部或经信、卫健、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出具的物资(人员)调拨或转运相关信息,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自行打印、自行填写,随车携带。  七、储备应急运力  市、县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充实完善道路货运应急运力库,明确运输企业责任人,提前做好车辆运行检查,并保持企业负责人和车辆驾驶员的通信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投入应急运输任务。应急运输运力保障,由所在县市区负责,必要时可跨县调集运力。  政策解答:全市交通运输部门共储备应急运力128辆,其中厢式、危险品、冷链等货车83辆,大型客车45辆,保障应急物资和人员的运输。  八、严肃工作纪律  各县市区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按照“全市一盘棋”和属地负责、部门协作、区域联动的原则,及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有序通行中存在的问题,严禁无故推诿、搪塞、拖延,严禁出台各种“土政策”阻碍物资运输,严禁各地违规设卡阻碍应急物资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对不及时协调解决问题、阻碍应急物资运输车辆正常通行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政策举措及复工复产情况网上新闻发布会材料  市金融监管局  根据新闻发布会安排,现将我市服务企业融资情况及举措发布如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金融监管局迅速行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引导金融机构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根据最新监测数据,截至到2月17日,我市本年新增贷款金额48.33亿元,较去年2月末多增22.93亿元,较今年1月末新增10.73亿元。主要采取以下四项工作举措:  (一)强化政策扶持,为复工复产企业吃上“定心丸”。在市政府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一条政策意见》(“宣十一条”)之后,积极谋划,紧扣金融支持“两个确保”目标任务(即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每月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第一时间印发了具体贯彻举措,建立了“宣十一条”金融政策落实议事协调机制,在市出台的稳定家禽业、保障主副食品生产流通等若干政策中明确具体金融扶持措施。  (二)加强统筹协调,为落实金融保障织牢“工作网”。一是分类摸排,掌握融资信息。建立分类摸排、集中推介工作机制,每周两次统计汇总行业主管部门摸排的企业融资需求,制定企业复工复产融资需求清单,集中推送至各金融机构。截至目前,全市摸排并推送有融资需求复工复产企业266家、融资需求13.53亿元,其中对接金额8.97亿元,落实金额1.71亿元。二是加强协调,做好跟踪服务。分别召开了有关市直单位、金融机构“宣十一条”政策落实推进会。开展“四送一服”送政策、送资金进园入企活动,现场调度市建行对市开发区九只鸭新增流动贷款400万元、同五行动力达成500-1000万元融资意向,协调皖南农商行为金鸿钢管在500万元授信额度内提供用款便利。三是注重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综合运用宣城金融网、宣城日报等各类媒体,开设金融服务疫情防控专栏,设立服务热线,加强金融政策宣传和服务引导,支持企业用好优惠政策、开展线上交易,在全市范围营造金融支持复工复产企业浓厚氛围。  (三)加大信贷保障,为融资需求企业送上“及时雨”。一是加快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对防疫物资企业、受困企业简化信贷流程,优先办理,压缩时限。截至目前,全市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22.01亿元,涉及企业972户。其中为防疫物资型生产企业新增贷款6700万元,涉及企业16户,最低利率3.15%,受理到放款最短时限缩为2天。二是合理延长还款困难企业“缓冲期限”。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办理无还本续贷或展期贷款余额26.83亿元,其中本年新增金额1.15亿元。市徽商银行为14户企业(贷款金额2510万元)办理展期,延长期限为原贷款期限的一半。三是灵活运用贷款企业“信誉加持”。鼓励金融机构对企业发放无抵质押物的信用贷款。如市农行本年累计新增纯信用贷款2.03亿元,涉及企业54户,贷款平均利率4.485%。  (四)降低融资成本,为复工复产企业打开“减压阀”。一是强化贷款利率监测。对金融机构政策情况落实进行督导检查,强化优惠政策落实。根据初步监测,1月末全市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5.65%,比年初数低0.06个百分点。其中,皖南农商行对新增贷款利率一律下降10%。二是加大融资担保扶持。支持市县两级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创新担保方式,扩大反抵押范围,在原有担保费率基础上下浮30%以上。市直中小担保公司担保年费率由1%降至0.7%,预计能为31户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2.94亿元、降低融资成本约81.16万元。三是下调应急转贷费率。鼓励应急转贷机构积极为还款困难的中小企业降低应急转贷费50%。市县两级续贷过桥主体日资金占用服务费从万分之4.5降至万分之2.25。  下一步,市金融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协调调度,抓好政策落实,为全市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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